课程介绍
《刑法总论》以我国刑法总则规范为研究对象,内容包括刑法的概念和特征、刑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原理、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一罪与数罪、正当行为、刑罚的概念和特征、刑罚体系和种类、累犯、自首、数罪并罚、缓刑等量刑制度、减刑、假释等行刑制度和追诉时效制度。《刑法分论》则以我国刑法分则规范为研究对象,内容包括各种具体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各自的法定刑。
课程大纲
第一周 刑法概说
刑法基本原则
刑法的效力范围
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构成的概念和作用
第二周 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一)
犯罪客观方面(二)
犯罪客观方面(三)
犯罪客观方面(四)
第三周 犯罪主体(一)
犯罪主体(二)
犯罪主体(三)
犯罪主体(四)
犯罪主观方面(一)
第四周 犯罪主观方面(二)
犯罪主观方面(三)
犯罪主观方面(四)
犯罪主观方面(五)
正当行为(一)
第五周 正当行为(二)
正当行为(三)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一)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二)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三)
第六周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四)
共同犯罪(一)
共同犯罪(二)
共同犯罪(三)
一罪与数罪(一)
第七周 一罪与数罪(二)
一罪与数罪(三)
刑罚概说
刑罚的体系和主刑一
主刑(二)
第八周 主刑(三)
附加刑(一)
附加刑(二)
量刑的原则和情节
第九周 累犯
自首
坦白与立功
数罪并罚
第十周 缓刑
减刑
假释
追诉时效
学习目标
本课程教学目标是,通过传授刑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引导学生全面了解刑法基本理论,学会分析刑法规范的方法,理解犯罪的构成原理,熟悉我国各种刑罚制度,明确常见犯罪的成立条件和法定刑,掌握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一罪与数罪的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刑事法治意识和解决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
学习要求
要求学生全面学习指定教材内容,认真观看教师讲课视频,真正理解各章节的重点部分;及时关注国家刑事立法的变化,关注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了解刑事司法中新情况,善于运用所学到的刑法理论、知识,分析社会上出现的热点刑法问题或案件。此外,还要广泛阅读刑法方面的著作、论文,在扩展自己知识领域的同时,掌握刑法学研究动态。
考核标准
课件浏览100%,客观练习0%,主观练习0%,课内讨论0%。
课程内容不断迭代,成绩以当时的课程内容为准,一旦合格,可以申请证书。申请证书后,以结课处理,成绩不再改动
教材教参
1、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最新的版本);
2、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最新的版本)